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,日前,四川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总指挥李玲香(副科级)涉嫌受贿罪,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。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李玲香的诉讼权利,依法讯问被告人,听取辩护人的意见。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:被告人李玲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四川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应依法追究其受贿罪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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